合同无效风险: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车牌指标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因此,租赁车牌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财产被抵押、出售风险:如果车牌的登记车主擅自将车辆出售或抵押,实际购车人向善意第三人主张返还车辆或排除抵押权,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
被法院查封、拍卖的风险:如果登记车主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或生效裁判确定的债务,其名下的车辆可能被法院查封或拍卖。
小客车指标作废风险:对于经公安、司法机关等调查确认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风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牌出租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即使车辆是由承租人实际使用。
车牌租赁市场不规范:车牌租赁市场往往不规范,注册资本低、内控制度不规范,导致纠纷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