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牌本身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已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因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有关机关依法办理转移登记.这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基于继承关系获得具有财产属性的车辆所有权,小客车指标附着于该小客车转移至继承人,而非获得新的指标.继承人继承车辆后,可以依法申请转移登记,从而继续使用原车牌,无需重新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摇号等获取指标的过程。简而言之,继承人继承的是车辆,而非车牌,但由于车牌与车辆不可分割,继承车辆后自然也就取得了车牌的使用权。
继承权公证: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场,并提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
车辆过户手续:凭借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或其他有效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携带被继承人的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车辆相关资料(如行驶本、登记证)等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车牌号码问题:办理过程中,车辆将会进行转移登记,原车牌号通常会被注销,新车主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例如原车主持有车牌满三年),可以申请保留原车牌号码,但这个过程实际上是为新车或过户后的车辆申请使用原号码,而不是直接将车牌过户给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