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人提供的登记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指标是否可用。之前听说发票都开了,才发现所谓的车牌出租人根本没有可用的用车指标(投标人的恶意情况是有的,投标人自己也不了解情况),一些不负责任或者不专业的中介也有过这种玩笑。
2.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的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并造成麻烦的可能性。尤其是购买新车。去年也听说过一个黑中介卖了不止一个标的情况。有些倒霉的家伙开了发票后就是无法继续,解决起来相当麻烦。
3.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资料是否准备好了。这种情况在二手车转让中相当普遍。办理过户时发现车辆违章或抵押,无法过户,导致白跑一趟。
因为北京的车牌出租、转让、过户业务没有门槛,属于实空监管区。目前行业鱼龙混杂,乱象丛生,从业人员多为卖新车的缝纫工、二手车商、工商代理等。通常他们会搞以下噱头,先收一部分定金,然后以各种理由不做,一步步骗客户。1.买车送北京牌照;2.转让北京车牌;3.赢得彩票套餐。然而,其实以上只是一个宣传噱头,一个消费陷阱。按照目前北京小巴指标政策,是不可能做到的。
出租车牌期间,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分为出租人(车牌所有人)和承租人(购车人)。承租人将以出租人的名义登记购买的车辆。客观分析,风险如下:
这辆车还在车主名下。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其实解决这个问题并不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出租、借用机动车造成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负责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部分,机动车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仅通过合同条款,明确规定由于出租人正常情况下将车辆授权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具有合格驾驶证的资格,且不存在承租人的过错,因此车辆使用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与出租人无关,由承租人单独承担。(包括车辆损坏、盗窃、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等。)
这辆车登记在车主名下。如果车牌所有人欠银行钱,财产被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如何保证车辆财产安全?这一点需要通过汽车抵押登记的方式在车管所进行登记,车辆登记证(俗称大绿本)第三页注明车辆已经出质给承租人,只有双方同时在车管所出示身份证才能解除抵押,否则车辆产权不能由出租人转让。
在车牌使用过程中,当车牌到期时,受让方违约,不愿意配合车辆过户。如何保证出租人的车牌顺利退出?要解决这个问题,通常需要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定金。如出现违规、逾期退款的情况,需要从押金中扣除违约金,最大限度地制衡承租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