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2)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5)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6)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车辆报废年限就是指汽车在使用期间根据车座的数量和使用时期规定的一项安检制度。规定称,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机动车登记、转让、注销/转让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
(3)机动车驾驶证;北京机动车报废
(4)机动车牌照;
(5)《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证明》复印件;
(6)需要监管销售的大型客车、中型及以上载货车等商用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检验记录表。
(1)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售机动车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车辆管理分公司申请。
(2)使(领)馆、境外人员或机构的机动车,在车辆管理处总部办理。
报废车辆不需要去车管所。你可以在北京找一家废品拆解厂,他会处理。